关于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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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医大总党联发〔2013〕4号

关于建立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开展两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经两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两院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设为两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员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具体联系点见附件。

二、领导干部联系工作内容

(一)传达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生厅和宁夏医科大学党委的要求、部署。

(二)深入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三)围绕“四风”问题,听取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党员对领导班子和本人的意见、建议。

(四)全程指导联系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指导联系点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学习教育调研,检查组织学习情况;指导听取意见,查看听取意见情况,督促及时整改。指导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领导干部与联系点之间设联络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与联系点联系沟通具体事宜。

(二)为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服务。

(三)收集整理调研材料,梳理汇总意见建议。

(四)形成领导干部联系工作的宣传信息等。

四、领导干部可采取参加支部活动、上党课、作报告、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调查表等不同形式开展联系工作。

五、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联系点所在部门的实际开展工作,做到联系到位、督促到位、指导到位,出实招、做实事、求实效,让广大职工、群众满意。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安排表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