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人:djzc 文章来源: 2015-03-16 关于朱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人:djzc 发布时间:2015-3-16 点击次数:348 宁医大总党发〔2015〕13号 关于朱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总院各相关处(科)室及各分支机构: 经总院党委2015年3月12日第五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朱宁为康复合作定点医院院长(正科级待遇); 李迎光为康复合作定点医院副院长(副科级待遇); 张跃全为康复合作定点医院副院长(副科级待遇)。 以上3名同志聘期四年,时间自2015年2月5日至2019年2月4日止,任职试用期限为一年。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