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宝奇等同志职务续任(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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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宝奇等同志职务续任(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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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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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医大总党发〔2015〕31号

关于马宝奇等同志职务续任(聘)的通知

总院各相关处(科)室及各分支机构:

经院党委2015年5月14日第8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续任(聘)下列同志职务:

崔岩为科研处副处长(副处岗位,正科级);

马宝奇为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副主任(副处岗位,正科级);

卜阳为团委副书记(副处岗位,正科级);

姚芝霞为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审计科副科长;

郜丽为财务处结算科副科长;

杨治禄为医务处医学考试与培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晓丽为医务处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兼肿瘤医院医务科副科长;

王云为心脏中心心脏大血管外科主任;

杨海波为创伤骨科副主任;

陆志东为宁夏骨关节病研究所副所长;

张旭华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

竺红为风湿科副主任;

柴雪珺为烧伤整形美容科护士长;

王文毓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护士长;

周晓东为神经病学中心外科一病区副护士长;

鲍冬梅为骨三科副护士长;

向丽云为门诊部体检办副护士长。

以上17名同志续任(聘)期四年,时间自原任(聘)期届满之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

米光丽为护理部副主任(副处岗位,正科级);

张珠文为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副处岗位,正科级);

杨军伟工会副主席(副处岗位,正科级);

石学宁为综合科主任;

李广兴为神经病学中心外科二病区副主任。

以上5名同志的续任(聘)时间自原任(聘)期届满之日至本人应提前退职时间止。

中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抄送:总院院级领导。

发: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各分支机构。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办公室2015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