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准则”是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的基本准则,是医务工作者的行医“红线”,本文将对“九项准则”及实施细则做解读并附相关警示案例。本期解读规定之第三条: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一、准则解读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二、实施细则
1.严禁降低入院指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严禁无指征延长疗程或住院时间。
3.严禁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过度用药等行为。
4.严禁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5.严禁违规使用大型医用设备过度检查。
6.严禁违规使用高值耗材。
7.严禁增加患者医疗费用,让患者接受与自身病情无关的检查和治疗。
8.严禁擅自设立医疗收费项目,将未设立的医疗收费项目串换成已设立收费项目。
三、典型案例
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刘某接受监察调查案件。
2022年8月14日,有网友在网上公开爆料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某行医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刘翔峰通过夸大、虚构病情,对病患采取严重超过必要限度的医疗手段,甚至在手术过程中切除病患健康无病变的身体组织,并通过上述方式向病患收取高昂的医疗费用。上述信息爆出后,刘某的名字一度冲上各个社交平台的热搜。2022年8月8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对刘某采取停职调查。2022年8月25日湖南纪委监察委发布消息: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某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4年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刘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对上述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