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准则”是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的基本准则,是医务工作者的行医“红线”,本文将对“九项准则”及实施细则做解读并附相关警示案例。本期解读规定之第四条: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准则解读
应当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二、实施细则
1.严禁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2.严禁擅自改变社会捐赠资助的用途。
3.严禁将社会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
4.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
5.严禁侵占、挪用、损毁社会捐赠资助财产及其增值。
三、典型案例
警示案例1:2021年12月,“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显示,南通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赠送医用干式胶片给医院的形式贿赂如皋市某医院。被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9.28万元,罚没款合计249.28万元。简析:在警示案例中,当事人通过赠送医用干式胶片给医院的形式贿赂该院,谋取到销售医用干式胶片的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侵害了患者和其他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警示案例2:2019年2月,武汉市卫健委对系统内18家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清查违规接受企业免费捐赠、投放医疗设备,捆绑销售试剂、耗材等问题,共查处了违规接受捐赠的设备共215台,除1台报废外,清退121台、残值购回93台。在本次清查活动中,共有3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警示案例3:广州市某医院精神障碍科未经医院批准,违规接受企业捐赠资助,由科主任苗某组织本科室有关人员与其他单位人员举行学术交流活动,共计产生费用12,244元,全部由医药企业报销。经该医院研究,决定给予苗某行政记过处分,对苗某等1 3名参与活动的精神障碍科工作人员均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扣罚半年奖金的处理。